《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相关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0-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将于915日起正式实施,唐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记者:在《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市里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足见唐山市委、市政府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视。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市文明办领导)唐山志愿服务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蓬勃发展,最根本的是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市里来讲,唐山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对志愿服务事业都非常重视支持,并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唐山就以市文明委名义加强了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并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部署之中。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唐山市志愿服务协会于2003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成立,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同志亲自担任顾问或名誉会长。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同志更是对志愿服务工作支持有加,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彦洪、副市长高瑞华,不仅亲自担任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的负责人,更十分重视每一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具体部署了本次发布会。《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能够纳入地方立法程序,且能够顺利完成立法,即将得以实施,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志愿服务的高度重视,其中饱含着市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和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同志的心血和汗水。

  2、记者:据了解,唐山市志愿者行动的许多工作都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包括已通过的《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这一立法措施。那么,唐山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立法的呢?

  答:(市人大法工委领导)我市的志愿服务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扩大,服务的内容和领域越来越广。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在扶贫帮困、帮老助弱、社区服务、抢险救灾、环境保护和大型公益活动等众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志愿服务事业的壮大,唐山市的志愿者行动遇到了一些实质性问题。主要是:志愿服务和志愿者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不清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的支持保障缺乏法律依据;开展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活动经费以及志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未能上升到制度层面。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20083月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金柱等2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秘书处提交了关于制定《唐山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建议以立法的形式将志愿服务制度化、法制化。

  3、记者:那么请介绍一下,《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立法过程,这个《条例》从什么时间正式实施呢?

  答:(市人大法工委领导)20083月,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金柱等23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唐山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大会的唯一议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目前参与志愿服务的主体是青年,但还有大量非青年年龄段志愿者参加的志愿服务组织存在。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志愿服务不仅仅是青年志愿服务,还应该包括各个年龄段人群的志愿服务。如果把立法调整范围从青年志愿服务扩大到所有年龄段人群的志愿服务,将更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更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得到政府和社会的保障和支持。从外省、市近几年的立法情况看,也逐步由最初的青年志愿服务立法转为志愿服务立法。因此,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并列入唐山市2009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等相关部门、市文明办、共青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和调研工作。200962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通过多次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于20091028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二审)通过,经2010326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并于47向社会公布,确定2010915为《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生效日。至此,唐山市的志愿服务有了强力的法规支撑。

  4、记者:许多媒体都报道说,唐山是全国志愿者行动的发源地之一。那么,唐山为什么能成为“发源地”呢?

  答:(市文明办领导)我觉得,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它的人文基础和历史根基,志愿服务事业也是如此。应该说,唐山这座城市的独特的历史积淀,为志愿服务行动提供了有效地人文滋养,因而,成为全国最早产生志愿服务行动的城市之一。具体表现在:

  首先是文明开放的进步理念。作为一座年轻而厚重的城市,唐山曾开中国风气之先,具有开放包容的城市品格,在承接新理念、推行新风尚方面有着先天优势。早在“洋务运动”中,唐山就开始引进西方的资金和技术,开平矿务局就是我国最早开放的企业。在这里,创造了中国近代工业的“五个第一”:中国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第一件卫生陶瓷,被誉为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开放包容的历史特征与城市品格,是包括志愿精神在内的文明进步理念形成发展的重要根基。

  其次是独具特质的人文精神。作为一座极具光荣传统的城市,唐山特殊的城市经历,铸就了特殊的城市精神,并由此培养了一代代人的博爱情怀。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的故乡,这里延续着“铁肩担道义”的大钊精神、开滦工人阶级“特别能战斗”精神、西铺的“穷棒子”精神、沙石峪的“当代愚公”精神和抗震精神等“五种革命精神”;历经地震劫难、接受过全国军民无私支援的唐山人民,在支援汶川、玉树等抗灾抢险的过程中,将这“五种革命精神”进一步凝聚升华成了以“感恩、博爱、开放、超越”为核心内涵的新唐山人文精神。这一独具特质的人文精神,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的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唐山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人文支撑。

  第三是坚实有效的创建基础。作为一座持久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城市,唐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一直广泛深入,众手浇灌的文明之花映衬着“感恩之城”、“爱心之城”的城市名片,奠定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工作基础。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市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就已全面展开;1988年起正式展开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并已连续四届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特别是19901月以来,坚持开展“月评学雷锋十佳事迹活动”20年不间断,涌现了一大批岗位学雷锋、社会做奉献的先进典型,并因此孕育了“帮一点”精神和宋志永等13义士的“抗冰雪”精神。这些,都为唐山志愿服务事业在人员准备、社会参与、项目载体、经验积累等方面奠定了基础。

  5、记者:那么,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唐山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起源呢?

  答:(市文明办领导)正是由于唐山独特的历史积淀,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培育了沃土,催生了志愿服务的萌芽,使唐山成为全国志愿行动的发源地之一:早在唐山大地震之初,全市干部群众就以“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的精神,开展了生产生活自救和扶孤助残活动;1993年,形成了有建制的志愿服务组织;1994年,在河北省内率先成立志愿服务中心。可以说在这个时期,唐山志愿服务不仅有了组织体系,而且有了广泛的社会影响。1996年纪念唐山抗震20周年之际,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视察唐山,当他得知地震截瘫病人日常生活困难都有志愿者来解决时,给予了高度评价。据了解,这是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对志愿服务行动作出正式的评价,唐山的志愿服务事业由此加快发展:15年来,越来越多的唐山人聚集在“志愿者”的旗帜下;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唐山时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构想,唐山的志愿服务事业也开始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6、记者:请问用法规来调整、规范我市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对我市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志愿服务立法意义深远,《条例》为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必将推进志愿服务活动从道德规范向道德与法律共同规范的转化。《条例》的主要目的,在于要求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按照法律规范开展活动,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一方面,通过把志愿服务纳入法律体系,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有序化;另一方面,以法律形式引导一种主流的社会价值判断——高度肯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志愿服务活动创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条例》将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理念的深刻转变,逐步实现志愿服务的社会动员模式从政策推动向政策和法律共同推动的转化。志愿者已经成为社会动员工作的重要力量。以法律形式明确社会各方在志愿服务事业中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将给予社会更大的自主性。在这种动员模式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方式也将逐步向上下互动型转变。

  7、记者:“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与其他城市相比有什么区别?《条例》是如何体现规范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方面行为,支持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

  答:(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唐山的志愿服务立法,在全国不是最早的。在此之前,上海、北京、广州、南京、杭州、成都等多个先进城市已实施了立法。但唐山作为一个不是省会城市的地级市,出台的条例则是及时、完善的,在全国没有几个城市。关于对志愿服务事业的保障和激励措施,相关法律责任方面我们有自己的特点。志愿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使志愿服务事业得到全面、可持续地发展,《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鼓励政策、保障措施,每年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条例》第二十七条鼓励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捐赠、资助,并对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原则予以明确,在《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可以依法申请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会,规定了志愿服务基金的筹集、使用。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要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性志愿服务活动”,规定“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享受与其在岗同等的劳动保护待遇”;第二款规定“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志愿服务经历且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者”。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志愿者根据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在开展服务期间,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损害的,有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志愿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另有约定的除外”,提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尽心尽责,避免过失造成损害。《条例》第三十三条强调了“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支持并帮助受损害的志愿者依法向有关的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主张合法权利”,此规定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加强了志愿服务组织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感。

  8、记者:近两年,唐山的志愿服务有哪些品牌项目?

  答:(市文明办领导)近两年,我市志愿服务的品牌项目主要有五项。一是应急救援志愿行动项目。在包括灾害抢险中,唐山除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及时派出如医疗卫生、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外,更形成了一个在国内极具影响力的农民志愿者群体。汶川地震后,活跃在灾区的就有我市农民志愿者队伍36支,人数多达数千人。由宋志永等13位农民组成的志愿服务小分队、农民企业家皇甫志友组织的志愿服务队,不但参加了四川震灾救援,也参加了玉树的震后重建。皇甫志友援建的玉树民族中学,是外地援建的唯一一所民族高中。二是扶老助残志愿行动项目。扶老助残志愿行动是我市传统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125日,中央文明办在我市启动了“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又给这一传统项目增添了新的内涵。目前,全市已有1.5万名志愿者与4400户、5108位空巢老人结成了“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志愿服务对子。医疗、巾帼、青年、科普志愿者也分别组建了空巢老人志愿服务专业团队。帮扶对子和专业团队为空巢老人开展了生活服务、心理抚慰、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多类志愿服务活动,既满足了老人的生活需求,又兼顾了他们的精神和社会需求,基本实现了“呼有所应、事有所管、需有所助”。三是培树文明新风志愿行动项目。主要是组织机关公务员、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群体,每人当一天志愿者,到交通路口、车站宾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文明公约、劝导不文明行为,在劝导他人的同时提升自己。今年6月开始了“文明出行百日劝导”志愿服务行动,发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大专院校的青年学生和路南、路北居民志愿者,每天早、晚在市区各交通路口,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协助纠正。到9月底,将有近5万人次的志愿者参与服务。四是“为奉献者奉献”志愿服务行动项目。组织志愿者为那些在唐山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提供志愿服务。今年,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与有关部门研究选取了全市192名首批奉献者杰出代表,为其提供经济资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健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这些志愿服务,较好地促进了尊老敬老、崇尚先进的文明风尚的形成。五是大型活动志愿服务项目。十多年来,唐山志愿者先后为陶瓷博览会、评剧艺术节和首届曹妃甸论坛等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20多次,参与志愿者近20多万人次,培养大型活动注册志愿者6万余名。今年,在即将召开的第12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第七届评剧艺术以及中国·曹妃甸临港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我市志愿者还将一展风采。

  9、记者:据了解,今年年初,我市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经验曾在全国文明办系统推广,能介绍一下我市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吗?

  答:(市文明办领导)今年3月、4月间,中央文明办先后举办了三期全国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唐山市文明办在这三期培训班上就《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抓手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为题做了经验发言。这个题目是中央文明办根据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情况指定的题目,我市的发言得到了与会的各地文明办领导的一致好评。简言之,我市志愿服务主要健全了三项机制。一是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市、县两级党政主管领导挂帅的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建立完善了由市志愿服务协会牵头、县区和市直分会运作、乡镇街道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管理体系,促进了志愿者协会的社团运作。逐步形成了由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牵头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协会自主运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融资机制。今年,我们把握市人大将《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列入地方立法的工作契机,抓住中央文明办在我市启动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协调、主动争取,使志愿服务工作经费首次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借助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募捐渠道,面向社会募集了100多万的专项资金,探索了整合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志愿服务资源的工作思路。三是管理机制。随着对志愿服务需求标准的提高,志愿服务工作如何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创新发展,成了一个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我们重点总结推广了路北区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志愿服务远程管理的经验。这个经验以及我市志愿服务机制体制建设经验,在今年4月的全国文明办主任培训班上做了介绍。目前,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正在筹备建设志愿服务网络管理平台,以储备服务信息、宣传动员力量、组织协调志愿活动,实现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细化管理。

  10、记者:请问作为志愿者协会的主管部门,下一步将如何指导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更好发展?

  答:(市文明办领导)本月15日《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生效后,必将推动唐山的志愿服务向道德与法律共同规范的方向转化。在这种情况下,依法组织志愿服务将成为刚性要求。因此,各级各单位乃至全社会以及广大志愿者,都应更加关注《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

  首先,要学习好《条例》。《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中的许多条款,都对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学校等在内的志愿活动组织者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尤其是各级文明办,不论是作为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还是作为志愿者协会的主管部门,都肩负着对本地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指导本级志愿服务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职责,更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努力学深、学透,学以致用;还要对本级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志愿者协会工作委员会进行《条例》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引导各部门明确法规,依法组织相关活动。同时,要督促各地各行业分级、分类组织培训,教育广大志愿者学法、懂法、守法。

  其次,要宣传好《条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志愿者协会将从今天起至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普及,深入宣传志愿服务发展成就及其对城市精神的培育和弘扬。除今天的召开新闻发布会外,还将组织对《条例》的全方位解读和对推进志愿服务法制化的目的、意义的深入阐释;本月15日,将举办“唐山志愿者日”纪念暨服务“两会一节”志愿行动启动仪式,推出“志愿服务我先行”大型图片展;在全市各县()区的城市广场、社区广场,乡村的文化广场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答题竞赛等等。通过集中宣传,使全市志愿者和城乡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扩大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的影响力,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要落实好《条例》。在《条例》框架内,市文明办将很快出台《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细则》,对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对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对志愿活动的考核表彰进行量化和细化,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同时,要发挥各级文明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发动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招募合作伙伴、拓宽集资渠道,为志愿服务活动争取更多的人力物力的支持。要大力推进部门之间、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督促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协会理事会、秘书长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政推动和社团自主推进两个方面的作用,依法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下步,市志愿者协会还面向我市法律界,聘请市志愿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招募参与法律志愿服务团队,用规范的法制化运作,实现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科学化发展。

  11、记者:为更广泛的贯彻实施《条例》,我们各级各单位将做哪些工作?

  答:(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从资金、人员、活动保障等方面给志愿服务活动以必要的支持,引导、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研究和制定在招录就业等方面对优秀志愿者采取适当的鼓励和优惠政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作出明确规定,使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能享受到与在岗职工同等的待遇和保障;教育部门、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青少年、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社区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需要可以集体加入相关志愿者协会,成为其分支机构或者团体会员。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讨;广播、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优秀志愿者的事迹宣传工作,通过舆论宣传的作用,使得志愿精神得到更广泛的弘扬。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对冒用志愿服务组织的名义、标识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或者非公益性活动的,以及破坏志愿服务活动或者损害志愿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执法机关要严格查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关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按照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执法检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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