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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税局提前12天完成一月份税收任务 顺利实现首月“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2-01-30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区地税局提前12天完成一月份税收任务

顺利实现首月“开门红”

 

2012年,是“十二五”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区三年进中游、五年争先进的攻坚之年,该局准确把握形势,加大征收力度,提前完成了一月份税收任务,实现了首月“开门红”。截止到118,组织大口径税收收入1.288亿元,占年度8.7亿元税收任务的14.80%,同比增长36%,增收3410万元。

一、实行“五日一督导、五日一通报”制度,向强化责任要收入。突出“抓早、抓细、抓实、抓好”的总体思路,组织召开局务扩大会议,针对税源情况,密切联系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从早从紧抓好部署。同时,明确下达各单位一月份必保的收入指标,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督导,对分包的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做到五日一督导、五日一通报,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全局抓收入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实行“送政策进企业”制度,向强化政策落实要收入。组织企业管理员对辖区内纳税企业通过上门辅导、电话辅导等方式,对应该申报缴纳的税种、税目、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的申报缴纳方法等纳税政策做出系统、详尽、准确的辅导,让纳税人充分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同时,对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及时解决,确保当期实现的税款当期入库。

三、实行“个体工商业户巡查”制度,向强化管理要收入。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税源管理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组织个体管理员每月对所管户实地巡查一遍,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税源,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应收尽收。

四、实行“稽查和管理信息互通”制度,向强化稽查要收入。利用信息比对平台,及时发现纳税疑点,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稽查选案。检查前,要求各管理分局及时向稽查局通报该户日常纳税人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制定稽查预案;检查后,稽查局立即向各管理分局反馈稽查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提高稽查效率,实现以查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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