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9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唐山市古冶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

 

区文明办〔2016〕26

 

唐山市古冶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局、办,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做好迎查、备查准备

  

          唐山市古冶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城乡文明一体化发展,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的根本目标,从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让群众共享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聚焦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补齐城乡建设管理短板。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中力量办好几件实事,加大重点城市创建工作力度,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坚持全面动员、普遍创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组织各行各业积极行动,实现创建任务全覆盖,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热潮。

    (三)创建目标。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城市。城市绿化美化,街道整洁卫生;基础设施齐全,生活舒适便利;社会秩序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社会风气优良,友善互帮互助;市场诚信经营,文化氛围浓厚;服务用语文明,管理优质高效。创建一批宜居、和谐、活力、特色的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推动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举办冬奥会等重大机遇,大力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创建。各市及县(市、区)要普遍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争创一批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社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要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有序衔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体现特色、突出重点,石家庄市要瞄准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的目标,高标准创建文明城市。张家口市要做好延庆、张家口联片创建,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秦皇岛市等旅游城市要围绕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文明城市。廊坊市等环首都城市要根据各自实际,发挥优势主动创建。邯郸市等创建基础较好的城市要加大力度,提高创建水平。唐山市要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内容

    (一)筑牢理想信念基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中国梦·赶考行宣传教育和“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实践。深化拓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促进学习雷锋常态化。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和“善美家风”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

    (三)打造城市优美环境。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保持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治理卫生死角,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城市绿化美化,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市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增强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四)维护社会优良秩序。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的社会治安防控网,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改进社会治理手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推行阳光信访,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强化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联动管控和排查整治力度,解决城市道路拥堵问题,坚决制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滋生。

    (五)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各行各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健全服务网络,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审核监管公开透明。服务场所有便民服务措施,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有文明提示语。从业人员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推动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活动。

    (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面向群众,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发挥文化服务平台、产品及项目优势,不断丰富和改善群众文化活动。拓展群众文化活动领域和空间,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等载体,发展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扩大群众文化活动覆盖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活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文化生活质量。

    (七)提升城乡居民素质。修订完善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守则,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扶贫帮困、扶残助残、慈善捐助、支教助学、科普宣传、义务献血、捐赠器官、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党员志愿服务。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念,综合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多种因素,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社会保险、居民就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加科学、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设施,完成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平台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道路、环卫、环保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卫生、居住条件。借鉴推广唐山世园会的建设模式,各市轮流申办各具特色的园艺、园林类博览展览活动,高标准建设服务市民的城市公共空间。

    三、重点举措

    2016年集中力量突出抓好七件实事。

    (一)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做细专项规划,做好详规和修订性规划。实行“多规合一”,把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互融合,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在城市、县城(城区)和乡村全面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改造城中村和永久保留村,改造危旧住宅和旧厂房,清理垃圾和残垣断壁,拆除违章建筑,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发展空间。

    (三)大力整治城市广告。依法彻底清除城市建筑上的各类广告,集中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庸俗、低俗、媚俗广告和其它“小广告”,规范城市商业牌匾、商业性广告和公益广告。

    (四)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改革和管理。改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和监管。加大城市道路机扫力度,控制城市扬尘。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盲点”,营造城市优美环境。

    (五)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提升城市林木覆盖率,开展街道、庭院、小区绿化,建设城市郊游公园、环城林带。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做到四季见绿、三季有花,开展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物种绿化、微地形绿化。

    (六)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统筹各方力量,对闯红灯、乱刻乱画、乱停乱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乱扔垃圾、乱堆杂物、排队加塞、宠物扰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地方立法,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惩戒。在街头和媒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组织不文明行为巡访劝导活动,使社会生活和公共交往中的不文明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七)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构建十分钟市民生活圈,方便市民购物、看病、健身等,对老旧生活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提升,规范物业管理,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水平。整治社区卫生,维护社区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开展法律、卫生、计生、家政和心理咨询等社区服务。组织特色社区文化活动,形成热爱社区的良好风尚和友善相助的人际关系,建设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创建责任。各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创建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县(市、区)文明委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基层创建工作队伍。加大创建资金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创新测评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严格标准程序,严密组织测评,定期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创新奖励机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文明社区,对创建成绩优异的予以资金奖补,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名额上浮5%,优先推荐省级文明城市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三)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基础作用,承担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以单位员工良好素质带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引领作用,带动行业各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辐射作用,组织文明单位与周边社区、街道、学校等开展共建活动,形成以点带面、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

    (四)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争创文明市民活动。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网络互动、测评考核等方式,了解和掌握群众意愿,不断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人物、市民代表,开展创建工作巡访评议。组织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设置创建工作评议举报网络平台和热线电话,拓宽监督渠道。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阐释创建的目的和意义,引领社会思潮、凝聚创建共识。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街道、社区、广场,通过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把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做进基层、做进群众心里。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丰硕成果,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地要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实际,制定具体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附件:1《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2《省级文明县城(城区)创建标准》

      3《省级文明社区创建标准》、

      4《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管理负面清单》


附件1: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1、省级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城乡建设管理水平较好、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2、《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结合河北实际制定,由思想道德建设、城市服务设施、公共秩序管理、便民诚信服务、社会发展环境、市民文明素质、创建工作机制7个版块、22条创建标准构成。

    3、省级文明城市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一年进行年度测评,第二年进行综合测评,两年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出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省级文明城市。

4、各设区市适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具体测评办法另行制定。


一、思想道德建设

    (一)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宣传阐释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广泛组织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中国梦·赶考行宣传教育活动和“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二)学习宣传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和网评“河北雷锋”等活动,文明单位、主要街道和广场建有善行功德榜,社区有好人档案,村镇有功德录。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和“善美家风”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传唱活动。

    (四)大力开展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公益广告宣传。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善行河北、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公益广告宣传任务。落实国家公益广告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二、城市服务设施

    (五)公共场所基础设施。旅游景点、广场、公园、主次干道各项设施设置合理,功能完好。邮箱、报栏、座椅、雕塑等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民建筑及居民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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