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明办[2014]3号
唐山市古冶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总支),驻区有关单位:
依据《唐山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管理办法》(唐办字[2009]25号)和唐山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唐山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通知》(市文明委[2012]14号)精神,按照市文明办有关部署,现就评选我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依据《唐山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参与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突出,贡献较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学校、新经济组织等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依据《唐山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唐山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进行。(登录邮箱:gywmb@126.com,密码:3563994,自行下载。)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一律不予推荐参评:
1、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
3、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单位。
4、主要负责人触犯党纪国法,受到严肃处理或正在审查之中的单位。
三、评选类别和数额
1、评选类别。本届文明单位评选类别包括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的评选项目。
2、数额比例。(1)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党委(总支)做好自行申报的同时,按基层单位分配指标(附件1)向区文明办推荐村居、民企、学校等基层单位,其中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推荐民企等比例不低于20%。已改制国有、集体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2)机关党工委系统的区属科局级单位及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工委的市属单位不需自行申报,由机关党工委按照分配指标负责推荐,推荐要兼顾基层站所,比例不低于20%;(3)其它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区文明办申报参与文明单位评审工作。
四、评选办法
1、自查评估。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唐山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唐山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进行自查评估。在此基础上,特别注意考核在2012—2013年度全区精神文明重点创建活动中的情况,包括在文明城区建设、道德讲堂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文明生态小区联创共建、窗口单位争创微笑服务品牌等各项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以及农村“四个一批”创建等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做出的贡献。
2、考核验收。区文明办将适时进行随机抽查,对达不到创建标准的取消其参评资格。考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综合部门评价等方式方法进行,并对被考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类排队。
3、征求意见。区文明办根据管理权限,将评选推荐名单分别征求纪委(监察局)、政法委(综治办)、防范办、计生局、信访局、安监局、农工委、环保分局等有关部门意见,经区文明委审核把关后,报请区委、区政府审批。
4、命名表彰。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古冶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进行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与全市文明单位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按照《唐山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唐山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要求,从严把关,确保申报单位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行业代表性。严格控制推荐数量,不得突破推荐指标。要有效解决推荐单位分布不平衡的问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公正公平,不走过场。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各单位要把群众关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考核、检查的重点,评选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核工作中要严禁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对发现存在问题隐匿不报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
3、周密安排,迅速实施。本文件下发之日至
4、严格按规范要求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向区文明办推荐申报材料的要求:
(1)古冶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的申报表,均按照通知(附件2、3)的固定格式填写;所有申报表,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均要求一式二份,并逐级加盖相应公章后上报。(以上各类表格,请从邮箱:gywmb@126.com,密码:3563994,自行下载)
(2)各申报单位务于
附件
1、《古冶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分配指标表》
2、《古冶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社区)申报表》
3、《古冶区2012-2013年度文明乡镇(村)申报表》
唐山市古冶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古冶区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分配指标表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范各庄镇 |
10 |
商务局 |
2 |
卑家店镇 |
7 |
住建局 |
1 |
王辇庄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