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生态小区”创建评比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0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区创建办[2013]6

 

 

唐山市古冶区文明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文明生态小区”创建评比验收工作的

   

 

各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确保城区综合环境进一步改观和提升,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13文明生态小区示范工程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区创建办[2013]2号)相关要求,按区主要领导指示,决定由区创建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今年“文明生态小区”开展总评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311月中下旬。

二、验收范围

在巩固2012年已创建的12个文明生态小区基础上,重点对2013年参与“文明生态小区”创建的林西街道东工房一、东南楼一、华瑞一、三工房,京华街道兴盛一、明尚二,赵各庄街道东工房、融园,唐家庄街道西北楼、新华楼,古冶街道西耐和范各庄街道七七楼等12个社区进行考核验收。(见附件)。

    三、验收方式

    按照古冶区《关于开展2013文明生态小区示范工程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区创建办[2013]2号)要求,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各镇、街道及相关帮扶单位汇报等形式,对“文明生态小区”创建工作进行综合打分,全面验收,以通报形式下发全区。后期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排名靠前、创建效果突出、带动能力较强的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是迅速行动,全面达标。各参创镇、街道要按照“新老兼顾,全面达标”的原则,协调、督导开滦、唐钢产权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在有效时间内进一步巩固提升,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迅速整改落实,确保验收达标通过,切实取得创建实效。特别是巩固已完成创建活动的文明生态小区,在总评验收活动中,将继续作为考评内容,结果纳入评比总分。

    二是主动对接,联创共建。各帮扶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将结对帮扶工作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改变社区面貌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验收前的有限时间,主动联系各镇、街道,共同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挥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帮助,为各镇、街道验收通过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协调联动,履职尽责。爱卫、住建、民政、文体等部门既是检查打分成员单位,也是“文明生态小区”建设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贡献更大力量。同时,各镇、街道及相关帮扶单位务于20131115日前将创建情况总结报区文明办(邮箱:gywmb@163.com,电话:3563994)。届时,文明办将此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本年度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评选的重要依据,列入年终总评。

 

附:“文明生态小区”创建情况一览表 

唐山市古冶区文明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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