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7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驻区各有关市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质量,区文明办决定近期对全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进行检查验收,请各级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古冶区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区委、区政府《关于命名2010-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古字〔201216号)》)

二、检查时间

201212月中旬至20131月上旬

三、检查形式

这次检查将采取“问听查看”相结合的方法。

,主要是问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情况,文明行业活动开展情况,窗口人员规范化服务情况;

听,主要是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自查情况,尤其是结合实际开展的各种创建活动及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

查,主要是查有关档案资料,包括文明创建的文件、活动记录、会议纪要等,重点检查各级文明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情况,请认真对照《关于在全区各级文明单位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区文明办[2012]47号)》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看,主要是看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单位内、外环境,是否建立举报投诉反馈机制及记录情况;是否悬挂永久性规范化服务公示牌;便民服务设施是否齐全实用;是否设立了学雷锋服务岗;是否建立了学习宣传栏,《唐山市民文明公约》和《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内容是否普及、宣传到位等。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不出任何问题,要克服“荣誉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凡是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2、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见附件)进行逐项自查,查漏补缺,确保检查验收顺利通过。

附:古冶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及百分考核内容

 

 

唐山市古冶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127      

 附:古冶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及百分考核内容

 

    项目

        

分值

考核办法

组织领导

领导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各项创建机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健全的活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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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查阅材料

宣传发动

有宣传阵地(宣传栏),有创建活动宣传标语,有规范化服务公示牌。干部群众广泛发动到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培训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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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查阅材料

信息反馈

按要求及时向区文明办反馈各类创建工作信息,检查督导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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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材料

落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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